組織架構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由校長聘請相關領域之專任教授或研究員兼任之,以推動中心發展與整合協調內部組織。本中心依研究群功能設置「歷史文化組」、「社經變遷組」、「創新推廣組」等研究群,各組置召集人一人與研究人員若干人,召集人由中心主任就本校相關領域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之教師或研究人員,提請校長聘兼之,以協調推動該組之研究工作。並得廣徵相關研究領域之博士後等經驗人才擔任研究人員,以負責相關研究計畫的研擬與執行等事宜。
本中心得因應研究推廣之需要,聘請約聘研究以及行政人員,並得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為客座研究員。本中心得設諮詢委員會,由中心主任聘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為委員,討論中心發展方向,定期評估各項研究計畫的執行成果,並提供中心業務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