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俗普查計畫(三)
根據本計畫工作說明書指出,新北市曾於臺北縣時期,也就是2007至2008年(民國96-97年)分年度針對升格前境內鄉鎮市「民俗及有關文物」進行普查。如今,為了因應文化部於2016年(民國105年)新修訂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規,本市文化局從2019至2020年(民國108-109年)起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9條規定,就烏來區、三峽區、鶯歌區、樹林區、土城區、新店區、石碇區、坪林區及深坑區進行第一梯次民俗現況調查及資料更新,貢寮區、雙溪區、平溪區、瑞芳區、汐止區、萬里區、金山區、石門區及三芝區進行第二梯次民俗現況調查及資料更新,並根據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民俗」定義及登錄基準重新評估其文資價值。
現今為2023年(民國112年),本案為接續辦理之第三梯次民俗普查。普查範圍包括今日的板橋、中和、永和、三重、蘆洲、五股、八里、淡水、林口、泰山、新莊等區。其中的板橋、中和、永和、新莊等昔日隸屬海山地區,今日是新北市人口密度較高、人口數最多的四個區。
本計畫目標為,文化局計畫藉由本次民俗普查計畫,重新盤點本市顯著反映在地族群或社群生活及文化特色之民俗,追溯其歷史脈絡及發展軌跡,訪查相關實踐者之參與現況,並做成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