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臺北大學海山學研究中心徵求學士級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國立臺北大學海山學研究中心執行教育部「USR深耕型計畫—海山學的社會實踐與文化永續」
徵求學士級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聘期自115年9月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一、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國民身分證。
性別、年齡不拘。
具學士或學士以上學歷,歷史、文化、教育、社會科學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一、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國民身分證。
性別、年齡不拘。
具學士或學士以上學歷,歷史、文化、教育、社會科學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PDF等文書軟體,具基本網頁或社群平臺管理能力。
具專案企劃、行政管理、文字撰寫、活動規劃或教育部相關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具資料蒐集、分析、判斷及整合能力。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責任感、服務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
能配合短期職務代理期間,完成業務執行、行政作業及相關工作交接。
二、工作項目
協助執行國立臺北大學「USR深耕型計畫—海山學的社會實踐與文化永續」相關活動及行政業務。
辦理計畫經費核銷、資料彙整、公文及行政聯繫等工作。
協助中心網站、社群平臺及活動資訊維護。
協助完成職務代理期間之業務紀錄與工作交接。
其他計畫主持人、中心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待遇及聘期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人文大樓海山學研究中心。
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學士級專任助理第一年標準支給,月薪新臺幣36,300元;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聘用期間:預計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屬短期職務代理性質。實際到職日期得依甄選及行政作業進度調整。
到職日期:預計115年9月1日前完成聘任程序,9月1日起正式工作。
本職缺為定期契約職務代理人,聘期屆滿後契約即行終止。
四、應徵文件
履歷表,內容請包含自傳、照片、聯絡方式及相關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例如專案成果、活動企劃、文字作品、研習證明或相關證照。
應徵資料請合併製作為一份PDF檔案。
五、應徵方式
請將應徵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haishan@gm.ntp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
「【應徵職務代理人】海山學研究中心USR計畫學士級專任助理—應徵者姓名」
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08月0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電子郵件系統收件時間為憑。
面試日期:通過書面審查者另行通知,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如有缺漏、格式不符或逾期送達,得不予受理。
六、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
本中心將依應徵者之學經歷、專業能力及相關工作經驗進行書面審查。
符合初審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書面審查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本次甄選得視應徵及面試情形,決定從缺或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
備取資格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到職後三個月內離職時,得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但遞補人員之聘期仍以115年12月31日為止。
應徵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甄選、查驗及聘僱相關作業使用。
錄取人員應依學校規定辦理契約進用人員相關通報及查詢作業。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仍在管制期間內。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仍在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內。
七、聯絡方式
聯絡人:蔡專案經理
聯絡電話:02-8674-1111分機66903
電子郵件:haishan@gm.nt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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